市国资委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工作
来源:市国资委老干部办 时间:2024-06-14【字号:大 中 小】
根据邢台市医保局有关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规定,市国资委认真做好离休干部第二季度医药费报销工作。
6月3日开始,委老干部办工作人员按照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要求,通知离休干部本人或家属,准备好第二季度医药费报销发票、住院病例、治疗明细等相关材料,到市国资委办理医药费报销初步审核业务。李宗会、张树庄等17名离休干部进行了第二季度医药费报销申报。经过工作人员认真细致审核,提供门诊治疗票据以及住院治疗病历档案、治疗明细、住院发票材料齐全,符合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条件,初审报销离休干部医药费356026.11元。6月12日已上报市医保局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按时完成离休干部医药费发放,确保离休干部病有所医,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