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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时间:2017-10-30【字号: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10


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七、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根据市编办《明升体育app印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邢机编办字[2012]291号)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管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

(四)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安全监管、依法运营和保值增值。

(六)负责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管理。

(七)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八)承办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管理部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人员编制管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核算,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支付、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其中市直管理部负责市本级和桥东、桥西和高开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管理的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设置内设机构5个科室(办公室、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法规检查科、会计核算科),下设19个管理部,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三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决算收入总计39085648.22元,决算支出总计39085648.22.2015年相比,决算收支总计分别增加14380529.68元,增长58.21%。决算收入总计中,含年初结转和结余4021674.95元;决算支出总计中含年末结转和结余478635.45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合计为35063973.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35063787.95元、其他收入为185.32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35063787.95元。是当年市级财政安排的资金,较2015年决算增加13154604.27元,增长60%,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15年度3次调整增加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当年没有兑现,在2016年追加了2015年的人员经费3489610元;二是由于2016年度3个管理部办公场所搬迁、装修费用为3060000元。

(二)其他收入185.32元。20145月份纳入政府集中支付后,为便于办理现金支取业务,支付中心给单位办理了商务卡,2016年按照要求需取消商务卡,交易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185.32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合计为38607012.77元。其中:基本支出28230311.41元,占总支出的73.12%;项目支出10376701.36元,占总支出的26.88%。支出较上年增加17923569.18元,增长86%。主要原因:一是2013年度以来财政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安排了职工养老保险9053500元,尚未缴纳,为如实反映经费结余,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2016年末,计提了这部分资金,用于缴纳近几年的职工养老保险金;二是由于2016年度3个管理部办公场所搬迁、装修发生开支 2614887.95 元;三是由于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支3654286.26 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9085462.90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39085462.90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4787423.36元,增长60.85%。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中含年初结转和结余4021674.95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中含年末结转和结余478450.13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下,节约各项开支,尤其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15014.68元,占年初预算的82.69%,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965.4元,增长0.92%

j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207414.68元,占年初预算的98%。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939.40元,增长0.94我中心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还未执行公车改革,本年度公用车维修、保养费用增加,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有小幅度增加。

k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未购置公务用车,本年度公务车购置费为零。公务车保有量仍为6辆。

l没有因公出国(境)团组费用发生。

m年度内国内公务接待共发生8次、共接待人数39人。公务接待费支出为7600元,占预算的15.2%,与上年同期支出持平。

     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注重通过制度规范管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实行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出车备案制,有效防止了公车私用等违规问题的发生。印发了《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实施意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或超标准接待。印发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补充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报销,“三公”经费得以有效控制。

六、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以“部门职责—工作活动”为依据,确定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预算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好的基础。

(二)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按照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2016年初确定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我中心部门决算项目6大项,共涉及预算资金10376701.36元,绩效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三)预算项目绩效自评选例

“住房公积金专项业务费”项目。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4740000元,包括合同制柜员经费449万元、手续费10万元、贷款抵押登记费15万元。截止年末该项目资金全部支出。

    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了我中心能够履行自身职责,创造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是有效拉动房地产市场。截至2016年底,累计办理发放贷款和购房提取支持11.2万户次购买住房,向房地产市场累计注入购房资金120亿元,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起到了持续的拉动作用,同时,通过政策性贷款的引导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商业银行积极营销个人贷款的主动性。

二是降低了职工购房成本。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1.0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27%,比上年同期增加4.8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3314.66万元。

三是降低了业务运行成本。由于该项目的支持,我中心人力资源得到了基本保障,为了降低运行成本,中心承担了住房公积金全流程业务,节省委托银行办理归集业务手续费达1200万元以上。

四是有力培育地方税基。住房公积金通过支取和发放优惠的政策性贷款,有效激发了缴存人购买住房的意愿,从而实现生产和消费的良性循环。房地产市场相关的上下游产业众多,仅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就需要缴纳营业税5%以及城建税、教育附加(营业税的7%3%)、契税3%。由于数据所限,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收因素暂不考虑。

2016年全市购房支取5.76亿元和发放贷款16.08亿元,拉动购房资金29.72亿元(6.02+19.75/0.8)亿元,预计可产生营业税1.33亿元、契税0.79亿元、城建税和教育附加0.13亿元,共计2.25亿元财政收入。

五是直接上缴财政收入20978万元,其中上缴财政管理费用6722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256万元。

项目绩效的总目标是通过购买服务,建立服务优良、运转严密、内控完善的运行机制,圆满完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四)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开展了推动重点工作的考核探索,但如何兼顾重点工作推进和综合各项管理目标的整体推进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对于各管理部量化考核较为充分,但是机关科室的考核量化不足,需要在今后进一步研究解决。

七、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8678.19元,比2015年减少53659.3元,降低2.46%。主要系厉行节约、压减办公经费所致。其中主要支出为:办公费721400元;印刷费32465元;差旅费231212.30元;会议费17900元;培训费181201.68元;劳务费110076元;工会经费252671.04元;福利费293280.27元;公务接待费76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7414.68元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89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8985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小型机)2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本单位的其他收入仅指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我中心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反映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支出。

(五)项目支出:反映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项业务费支出。(比如:设备购置及维护费、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

(六)“三公”经费支出: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我中心发生的“三公”经费一是指因公接待相关部门指导、检查公积金管理工作以及外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交流学习发生的公务接待费;二是指公务用车运行发生的保险、维修、汽油等费项用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用:指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