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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时间:2018-10-26【字号:

2017 年部门决算公开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 年 10 月 26 日

 

 

 

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九、“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市编办《明升体育app印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邢机编办字[2012]291 号)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管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

(四)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安全监管、依法运营和保值增值。

(六)负责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管理。

(七)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统。

(八)承办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管理部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人员编制管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核算,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支付、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其中市直管理部负责市本级和桥东、桥西和高开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管理的相当正处级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含人事教育科、信息网络科)、公积金归集管理科、公积金贷款管理科、会计核算科、法规检查科等 5 个科室,下设市直管理部一部(行政许可服务科)、市直管理部二部,以及 17 个县(市)管理部,按规定设有总支部委员会。管理部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初结转和结余 238.36 万元,本年收入3276.69 万元;本年支出 3134.31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380.74万元。与 2016 年度决算相比,本年收入减少 229.7 万元,降低6.55%,本年支出减少 726.39 万元,降低 18.81%,本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比上年同期减少的原因一是由于上年度安排了 3 个管理部办公场所搬迁、装修费用为 306 万元;二是上年缴纳近几年的职工养老保险金;所以本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比上年同期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收入合计为 3276.69 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是当年市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167.31 万元,降低 4.85%,其原因是安排的系统安全建设是调整预算,在走政府采购程序时,时间较紧最后没有执行,所以财政拨款收入比预算安排金额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支出合计为 3134.3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02 万元;项目支出 3134.29 万元,约占总支出的 100%。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309.69 万元,降低 8.99%。其原因是安排的系统安全建设是调整预算,在走政府采购程序时,时间较紧最后没有执行,所以财政拨款支出比预算安排金额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 2016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238.35 万元,本年收入 3276.69 万元;本年支出 3134.29 万元,年末结转和余 380.74 万元。与 2016 年度决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29.68 万元,降低 6.5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安排了 3 个管理部办公场所搬迁、装修费用为 306 万元;本年支减少 726.41 万元,降低 18.81%,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上年度安排了 3 个管理部办公场所搬迁、装修费用为 306 万元;二是上年缴纳近几年的职工养老保险金;所以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较 2017年度年初预算减少 0.88 万元,降低 0.02%,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17.18 万元,较初预算相比减少 8.82 万元降低 33.92%,较 2016 年度决算减少 4.32万元,降低 20.1%。(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本部门 2017 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团组费用发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6.74 万元。本部2017 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减少 4.26 万元,降低 20.28%;较 2016 年度决算减少 4.01 万元,降低 19.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从公用车维修、保养费用及汽油费几方面都压减开支,故本年度支出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 2017 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购置费为零。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 2017 年度单位公务车保有量仍为 6 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4.26 万元,降低 20.28%;较 2016 年度决算减少 4.01 万元,降低 19.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从公用车维修、保养费用及汽油费几方面都压减开支,故本年度支出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45 万元。本部门 2017 年度公务接待共 4 批次、共接待人数 46 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相比减少 4.55 万元,降低 91%;较 2016 年度决算减少了 0.31万元,降低 40.79%。其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注重通过制度规范管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实行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出车备案制,有效防止了公车私用等违规问题的发生。印发了《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实施意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或超标准接待。印发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补充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报销,“三公”经费得以有效控制。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以“部门职责—工作活动”为依据,确定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预算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好的基础。

(二)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按照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 2017 年初确定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我中心部门决算项目 8 大项(包括人员经费、正常公用经费),共涉及预算资金 3445 万元,除人员经费、正常公用经费不用进行绩效自评外,其他 6 项绩效自评覆盖率达到 100%。

(三)预算项目绩效自评选例

    “住房公积金专项业务费”项目。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 539万元,包括合同制柜员经费 489 万元、手续费 10 万元、贷款抵押登记费 15 万元。截止年末该项目资金全部支出。

    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了我中心能够履行自身职责,创造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是有效拉动房地产市场。截至 2017 年底,累计办理发放贷款和购房提取支持 11.4 万户次购买住房,向房地产市场累计注入购房资金 120 多亿元,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起到了持续的拉动作用,同时,通过政策性贷款的引导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商业银行积极营销个人贷款的主动性。

    二是降低了职工购房成本。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 75.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12.25%,比上年同期减少 3.43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35449.63 万元。

   三是降低了业务运行成本。由于该项目的支持,我中心人力资源得到了基本保障,为了降低运行成本,中心承担了住房公积金全流程业务,节省委托银行办理归集业务手续达 1200 万元以上。四是直接上缴财政收入 9461 万元,其中上缴财政管理费用 3445 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6016 万元。

    项目绩效的总目标是通过购买服务,建立服务优良、运转严密、内控完善的运行机制,圆满完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住房公积金服务。2017 年度归集完成 27.52 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18.65 亿元。

(四)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在 2017 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对于各管理部量化考核较为充分,但是机关科室的考核量化不足,需要在今后进一步研究;二是预算申报和预算执行,存在有一定差距,有些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后,没有及时实施,造成预算收入完成率不高,预算执行不到位。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因我中心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故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 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4.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5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累计 983.99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59.75 万元。其中:通用设备 939.24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56.73 万元;专用设备 18.53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64 万元;家具用具装具 24.36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0.38 万元;房屋及附属设施、构筑物 1.86 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通用设备中包括车辆 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6 辆,价值120.17 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年度支出决算表中基本支出为0.02万元,是由于2016年度结余中包含 0.02 万元的利息收入,本年度进行了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本单位的其他收入仅指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我中心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项目支出:反映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正常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专项业务费、信息发布综合平台维护等所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我中心发生“三公”经费一是指因公接待相关部门指导、检查公积金管理工作以及外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交流学习发生的公务接待费;二是指公务用车运行发生的保险、维修、汽油等费项用支出。